陳鑫語錄42—官骸十三目

二、眼

“其精神在何處?曰:在眸子。心一動則眸子傳之,莫之或爽。”

“運行根于一心,而精神看于眼目,眼目爲傳心之官,故眼不旁視,足證心不二用。”

“眼神尤爲緊要,當隨主要之手運行,不可旁視,旁視則神散,志亦不專。”

“手眼爲活,不可妄動。”

“眼神注於(主要)手中指,不邪視。”

“眼看住前手中指,中指的也,故必視此,不可旁視令渙散無著。人之一身,運用全在一心,而傳神全在於目,故必凝神注視。攬擦衣勢右手爲主,左手是賓,右手發端,眼必視之,眼隨右手而行,至右手停止,眼必注於右手中指甲,五指肚要用力,此前後手運畢歸宿處,故必用力。此時運動手似停止而其運動之靈氣實不停止,一停止則其氣息矣,即與下一勢隔閡。此即天地陰陽運轉不息,曾二氣之在吾身獨可息乎哉!惟不息故氣越運越實,至運到十分滿足,則下勢即發起,此即陽極陰生,陰極陽生之意。”

“目能眼光四射。”

“目平視前,光兼四射。”

“眼睛顧視左右,要快。”

“收視返聽,含光默默。”

 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