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鑫語錄56-身心十二要3

三、意
意者,吾心之意思也。心之所發謂之意。其一念之發,如作文寫字下筆帶意之意。意于何見,於手見之。此言意之發於外也。意發于心,傳於手,極有意致, 極有神情。
心之所發者正,則手之所形者亦正;心之所發者偏,則手之所形者亦偏。如人平心靜氣,則手法、身法自然端正;如人或急切慌張,或怠慢舒緩,則手之所形莫不偏倚。必也躁釋矜平,而後官骸所形自然中規中距。實理貫注於其間,自無冗雜間架。即有時身法偏斜,是亦中正之偏,偏中有正,具有真意。有真意,其一片纏綿意致,非同生硬挺霸流於硬派。
此其意一則由理而發,一則由氣而練。若硬手純是練氣,氣練成亦能打死人。但較之於理,究竟低耳。故吾之意可知。而彼之意可想。學者多當留心體會,以審其意之所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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