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鑫語錄57-身心十二要4

四、志
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凡人貴立志,不立志則一事辦不成,終身居人下矣。如能立志,則所有條理,自始至終,層層折折,悉究底蘊。不敢懈惰,由勉然以造於 渾然,所謂有志者事竟成。不然者,敗矣。人顧可不立志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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